本網綜合 Radovan Stoklasa 報導 一名法官週四表示,斯洛伐克一家法院裁定,該國央行行長兼歐洲央行決策者彼得·卡齊米爾犯有腐敗罪。
米蘭·奇薩裏克法官表示,專門刑事法庭裁定卡齊米爾必須繳納 20 萬歐元(約合 225,620 美元)的罰款,否則將面臨一年監禁。
該判決可以上訴,因此不會自動生效或迫使他下臺。堅稱自己無罪的卡濟米爾表示,他將向斯洛伐克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如有必要,還將向歐洲法院提起上訴”。
法官裁定,卡齊米爾在 2012 年至 2019 年擔任財政部長期間,曾向當時的國家稅務局局長行賄 4.8 萬歐元,以加快幾家公司的退稅速度。
法官說:“他向一名公職人員行賄,目的是謀取不正當利益。”
卡齊米爾是歐洲央行利率制定管理委員會的成員,當時他正在香港出差,未出席此次裁決。
在斯洛伐克 TA3 電視臺播放的預先錄製的資訊中,他在判決前表示自己從未向下屬行賄。
卡齊米爾稱,他的所謂罪行也應因訴訟時效已過而被駁回。他表示,法官用來規避訴訟時效的新法律定性無效,因為該定性不適用於 2017 至 2018 年,即被審查的行為據稱發生的時間段。
這起案件可追溯至卡齊米爾在 2019 年擔任央行行長之前,當時他是 SMER-SSD 黨的財政部長——該黨如今已重新執政。
卡齊米爾目前的六年任期將於 6 月 1 日結束,但依照法律,預計他將繼續留任,直至就是否授予其新任期或更換人選作出決定。
斯洛伐克中央銀行行長由政府提名,經議會批准後由總統任命。政府尚未作出任何提名。
央行表示已注意到該判決。
一位發言人表示:“該銀行繼續正常運營,沒有任何限制,並全面履行其職責。”
(1 美元 = 0.8864 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