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險資舉牌。
4月2日,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公用,000685.SZ)發佈公告稱,控股股東中山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通過公開徵集轉讓方式協議轉讓公司部分股份事項已確定受讓方,利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利安人壽)為最終受讓方,雙方已於4月1日簽署《股份轉讓協議》。根據公告,中山投控擬轉讓的股份數量為7375.5567萬股,占中山公用目前總股本的5%,轉讓價格為12.19元/股,標的股份轉讓總價款約8.99億元。
公告顯示,本次股份轉讓前,中山投控持有中山公用7.19億股,占中山公用總股本的48.73%;本次權益變動後,中山投控持股數量將降至6.45億股,持股比例降至43.73%,但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發生變更。利安人壽持有中山公用的股份數量從此前的4600.0022萬股增至1.20億股,持股比例由3.12%增至8.12%,將成為中山公用持股5%以上股東。
從交易安排看,利安人壽已在協議簽署前支付2.697億元保證金,該保證金將在股份過戶日轉為股份轉讓價款;待本次股份轉讓獲得中山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且轉讓方書面通知後,利安人壽需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剩餘價款6.29億元。按照協議,中山投控應在收到全部轉讓價款後的十個工作日內,與利安人壽共同辦理股份過戶手續。
根據公告,利安人壽承諾在本次協議轉讓股份過戶完畢後12個月內不減持受讓股份;在股份轉讓過戶完成後,利安人壽還擬向中山公用委派一名非獨立董事。
利安人壽稱,未來12個月內無繼續增持中山公用的意願。在此次交易前6個月,利安人壽曾多次交易中山公用股份。
中山公用表示,本次權益變動如順利完成,將促進公司股權結構調整,增強公司核心競爭力,但不觸及要約收購,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會對上市公司持續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公告還指出,本次《股份轉讓協議》雖已簽署,但尚需取得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後方可生效,後續還需獲得相關政府部門審核批准,並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合規性審核,最終方可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因此交易能否最終完成仍存在不確定性。
資料顯示,中山公用成立於1998年,是中山市國有控股主板上市公司,其目前以環保水務為核心業務,業務覆蓋固廢、新能源、工程建設及輔助板塊。
此前,利安人壽曾於2025年7月舉牌另一家水務公司——江蘇江南水務股份有限公司(江南水務,601199.SH)。根據披露,利安人壽目前持有江南水務5.41%的股份,還持有深圳國際(0152.HK)5.83%的股份。
利安人壽成立於2011年7月,總部位於江蘇南京,是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批准設立的一家全國性人身保險公司。
來源:中國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