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綜合 Catarina Demony 報導 一項新研究週二顯示,在 2030 年的最後期限之前,歐洲大多數港口在安裝岸電設施方面進展緩慢,而岸電設施是船舶在停靠期間從污染嚴重的船用燃料轉向更清潔的電力所必需的岸上電力基礎設施。
歐盟環境法規已設定 2030 年為最後期限,要求各海港安裝岸電設施,即所謂的岸電供應(OPS)。
為了評估其推廣情況,總部位於布魯塞爾的非政府組織“運輸與環境”(T&E)委託開展了一項涵蓋 31 個歐洲港口的研究。
調查結果顯示,目前僅五分之一的所需電力供應連接已安裝或簽約,大多數港口的進展緩慢。在分析的港口中,只有四個港口在 2030 年的最後期限之前安裝或簽約了超過一半所需的連接。
居住在港口附近的居民希望,這種插電式基礎設施能夠減輕他們與遊輪共用城市所帶來的困擾。遊輪在港口停靠時,常常讓引擎保持運轉,以給船上的照明和空調等設施供電。
船舶燃料造成的污染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害顆粒物以及碳排放。
該研究還強調了不同船型之間存在的顯著差異。雖然遊輪和客船所需的 38% 的 OPS 連接已就位,但集裝箱船的服務水準明顯不足,所需的 294 個連接中僅有 11% 已安裝或已簽約。
鑒於遊輪航線固定且可預測,且遊輪乘客碼頭靠近繁華市中心,該研究稱,遊輪應優先考慮更早部署和採用 OPS(操作支持系統)。
據運輸與環境組織(T&E)稱,安特衛普、都柏林、格但斯克和里斯本等港口尚未投資建設電動充電基礎設施。
據葡萄牙政府稱,在歐洲最繁忙的郵輪港口之一里斯本,一項耗資數百萬歐元、旨在將港口與發電站連接起來的電纜鋪設專案預計將於 2029 年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