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綜合 Heekyong Yang 報導 韓國反壟斷監管機構週二表示,已對梅賽德斯 – 賓士處以 112 億韓元(約合 761 萬美元)的罰款,原因是該公司在部分電動汽車的電池供應商資訊方面誤導消費者。
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FTC)表示,梅賽德斯 – 賓士向經銷商分發了銷售指南,暗示所有 EQE 和 EQS 電動汽車均配備了由中國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ATL)生產的電池芯,該公司是全球最大的電池製造商。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在一份聲明中稱,然而,部分梅賽德斯電動汽車型號所配備的電池單元是由中國孚能科技供應的,這一資訊在內部銷售指南中被省略,並且對經銷商和消費者進行了隱瞞。
據行業追蹤機構 SNE Research 的數據,2025 年寧德時代在全球電動汽車電池市場的份額為 39%,而遠東電池未能躋身全球十大電池供應商之列。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表示,在發現 2024 年 8 月仁川地下停車場一起電動汽車起火事故中涉事的梅賽德斯電動汽車所用電池由法拉賽斯公司生產後,已展開調查。
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FTC)表示,2023 年 6 月至 2024 年 8 月期間,約有 3000 輛搭載法拉司電池芯的車輛售出,總銷售額約為 2810 億韓元。
該監管機構處以 112 億韓元的罰款,相當於相關銷售額的約 4%,這是法律對這種不公平行為所允許的最高罰款額度。
一位聯邦貿易委員會官員表示,梅賽德斯賓士德國總部及其韓國分公司將共同支付這筆罰款。
監管機構表示,還將把梅賽德斯在德國的總部和韓國分公司移交檢察機關,稱這兩者直接或間接參與了制定和分發銷售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