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綜合報導 當地時間5月29日,澳大利亞資訊專員辦公室(OAIC)隱私官網發佈《關於TikTok初步調查的聲明》,隱私專員Carly Kind表示,已結束對TikTok的初步調查,初步調查的目的是確定是否有必要對TikTok展開調查,從掌握的資訊來看,TikTok 並沒有明顯違反澳大利亞隱私法的行為,因此沒有必要展開調查。
“OAIC這樣的監管機構必須始終將注意力和資源投向能產生最大影響的領域。遺憾的是,本案提出的問題並非TikTok獨有,OAIC的任何訴訟或調查都將在不確定的法律基礎上進行。”Carly Kind表示,OAIC正在考慮下一步如何解決如今網站上常見的跟蹤工具所引發的更廣泛問題,重點是那些可能促進敏感資訊傳輸的工具。我們還將發佈有關組織在其網站上配置和部署跟蹤工具時必須考慮的關鍵隱私問題的資訊。
官網資料顯示,OAIC是澳大利亞司法部長管轄範圍內的獨立機構,主要職責是隱私、資訊自由和政府資訊政策,包括開展調查、審查決定、處理投訴以及提供指導和建議。2023年底,OAIC對TikTok啟動初步調查。有指控稱,TikTok使用Pixel追蹤工具收集包括網頁流覽歷史和個人資訊在內的數據,並拼湊出電子郵件、電話號碼和購物習慣等身份資訊。
在最新的聲明中,Carly Kind提到,Pixel是眾多追蹤工具之一,包括Cookie,可用於在互聯網和社交媒體平臺上對用戶進行細緻的監控。許多此類追蹤工具都是有害的、侵犯性的,會腐蝕隱私。“我們迫切需要改革隱私法。這是解決數字生態系統中最有害方面的最佳方法。”
TikTok是位元組跳動在海外的短視頻平臺。除了在澳大利亞接受初步調查,歐盟委員會在今年2月19日也宣佈正式啟動對TikTok的調查。報導稱,相關調查涉及TikTok演算法系統的設計是否可能會助長上癮行為;是否履行《數字服務法》義務,採取適當和適度的措施,確保未成年人享有高度的隱私、安全和保障等。
今年3月以來,以“保護國家安全”為名,美國國會快速推進封禁TikTok法案。當地時間5月7日,TikTok和位元組跳動向美國聯邦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裁定旨在封禁TikTok的《保護美國人免受外國對手控制應用程式法》違反美國憲法,並阻止該法律的執行。
3月14日,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主持例行記者會。法新社記者提問,13日,美眾議院通過法案,要求位元組跳動剝離對TikTok的控制權。中方對此有何評論?汪文斌表示,美國眾議院通過的法案,讓美國站在了公平競爭原則和國際經貿規則的對立面,如果所謂“國家安全”的理由可以用來任意打壓別國的優秀企業,那就毫無公平正義可言,看到別人的好東西就要想方設法據為己有,這完全是強盜邏輯。汪文斌指出,美方對TikTok事件的處理,將讓世界更加清楚地看到,美國所謂的規則秩序究竟是有利於世界,還是只服務於美國自身。
來源:中國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