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綜合Sam Tabahriti 報導 根據週四出臺的新規定,在保護隱私確有必要的情況下,英國的跨性別者可被排除在公共廁所和醫院病房等單性別空間之外。該規定旨在針對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法院裁決對法律進行澄清。
英國最高法院於去年4月裁定,“性別”指生物性別,這意味著跨性別女性在法律上被視為男性,跨性別男性則被視為女性。
婦女與平等事務大臣布裏奇特·菲利普森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新的行為準則將有助於確保各組織“在實施過程中擁有明確的指導方針,從而保護全國人民的權利”。
菲利普森已將這份由平等與人權委員會起草的指南提交議會,自週四起進行為期40天的審議。若無異議,該指南將取代2011年頒佈的現行準則。
此舉源於宣導組織“蘇格蘭女性聯盟”對蘇格蘭地方政府提起的法律訴訟,該訴訟最終導致了最高法院的裁決。
雖然該裁決並未取消針對變性人群在“性別重置”特徵下的保護——菲利普森和該準則均表示這些保護措施仍然適用——但這使得許多組織對法律在實踐中的具體運作方式感到困惑。
針對服務提供商的新規定
英國平等與人權委員會(EHRC)作為英國的平等監管機構,在裁決作出後不久便發佈了臨時指南,指出在某些情況下,跨性別女性可能被排除在女性專用場所之外,例如洗手間、醫院病房或庇護所。
預計新指南還將影響學校、監獄、體育設施和醫療保健機構的政策。
跨性別權益團體曾表示,監管機構的做法可能導致跨性別者被排除在日常生活之外,而支持者則認為,需要更明確的規則來保護單性別空間。
經部長們批准的新指南指出,在保護隱私、尊嚴或安全等正當目標需要採取相稱手段的情況下,可以基於生物性別對單性別服務進行限制。
指南強調,相關決策應平衡所有使用者的需求。
平等與人權委員會(EHRC)在一份聲明中對該準則的發佈表示歡迎,稱其指導意見反映了十餘年的法律發展,包括同性婚姻以及關於殘障和信仰的判例法。
“我們知道,社會各界對法律應如何平衡不同群體的權利持有強烈觀點,”聲明稱,“我們的職責是發佈指導方針,闡明責任主體如何在尊重每個人權利的同時履行《平等法》規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