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綜合 Huw Jones 報導 英國8月9日表示,將於明年提出一項法律,對公司環境、社會和治理(ESG)績效評級機構進行監管。
目前,在英國,ESG 評級機構被要求遵守自願行為準則,這被視為在歐盟可能出臺強制性規則之前的一種快速解決辦法。
英國財政大臣蕾切爾·裏夫斯(Rachel Reeves)在8月9日的一份聲明中表示,英國希望通過解決ESG評級缺乏透明度的問題,鞏固英國在可持續金融領域的世界領導地位。
上屆保守黨政府曾就監管評級提供商的計畫公開徵求意見,並承諾對該行業進行監管。
“蕾切爾·裏夫斯已要求財政部迅速回應有關 ESG 評級提供商新監管制度的行業諮詢,並在明年提出立法建議,”該部表示,”蕾切爾·裏夫斯已要求財政部迅速回應有關 ESG 評級提供商新監管制度的行業諮詢,並在明年提出立法建議。
“新方法將促進經濟增長,有助於實現更清潔的經濟,並確保國防等關鍵部門的公司不會因不透明的評級而受到懲罰,”該部說。
行業機構英國可持續投資與金融協會(UKSIF)表示,監管應有助於打開一個 “黑盒子”,因為供應商有時會對同一家公司給出大相徑庭的評級,給投資者造成困惑。
諮詢公司海曼斯·羅伯遜(Hymans Robertson)表示,對評級提供商的監管如果能提高透明度,將會有所幫助,但不應該延伸到那些為創造投資產品而使用相關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數據的公司。
該部表示,該法將與國際證券委員會組織(IOSCO)關於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評級的建議保持一致。
歐盟今年早些時候批准了一項法律,以規範 ESG 評級,與國際證監會組織的建議保持一致。
S&P Global、穆迪(Moody’s)、摩根士丹利資本國際公司(MSCI)、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和晨星可持續分析公司(Morningstar’sSustainalytics)是評級的最大賣家。
監管機構加強了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領域的規則制定,包括強制要求公司披露資訊,以打擊為吸引投資而進行的 “洗綠 “或誇大綠色證書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