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皇庭國際(000056.SZ)發佈公告,披露了公司晶島國商購物中心(即深圳皇庭廣場)以物抵債的情況。
公告顯示,皇庭國際收到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2024)粵03執627號之三〕,全資子公司深圳融發投資有限公司名下位於深圳市福田區中心區的晶島國商購物中心(即深圳皇庭廣場)及相關附屬設施、設備被司法裁定以第一次網路拍賣起拍價3052966000元抵償相關債務。
此次的申請執行人光曜夏嵐(深圳)投資有限公司的主要股東為東方資產管理(中國)有限公司。
皇庭國際表示,深圳皇庭廣場作為公司主要資產,本次以物抵債後公司將失去標的資產的所有權,對公司的資產、負債及日常經營活動將產生重大影響。
皇庭國際披露的資訊顯示,2024年深圳皇庭廣場專案收入36860萬元,占公司全年營業收入的56.03%。本次以物抵債後,公司將失去該部分業務收入。
皇庭國際提醒,公司未來存在可能觸發《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9.3.1的財務類強制退市的風險警示情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皇庭廣場的評估值為57.498億元,2025年6月30日公司的歸母淨資產為1.72億元,以物抵債後公司淨資產約為-19.21億元。
皇庭廣場官網披露的資訊顯示,該專案由深圳市皇庭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皇庭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資,深圳融發投資有限公司開發。皇庭廣場位於深圳福田CBD中心位置,北倚市民中心,南接會展中心,是深圳地鐵1、4號線上蓋物業,與會展中心、五星級酒店、地鐵商業街、CBD公交樞紐無縫連接。該商場作為深圳的地標性商業專案之一,曾被譽為“鑽石之心”。
皇庭國際子公司融發投資曾於2016年與中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中信信託”)簽訂信託貸款合同,獲貸30億元,借款期限為2016年3月30日至2021年3月30日。
該筆借款的擔保措施包含多重保障:融發投資以晶島國商購物中心(即皇庭廣場)及對應土地使用權提供抵押;皇庭國際以持有的融發投資60%股權質押,其子公司POWERLAND HOLDINGS LIMITED以融發投資40%股權質押;融發投資與深圳市皇庭物業發展有限公司皇庭廣場分公司另以應收賬款質押;同時,皇庭國際還聯合深圳市皇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集團有限公司及鄭康豪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因政策調整,上述貸款無法續期,融發投資到期未能履約償債,中信信託隨即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深圳中院”)提起訴訟。
2024年3月,皇庭國際收到深圳中院執行通知書;同年4月,在法院主持下,融發投資與中信信託協商達成方案——法院每月從融發投資指定帳戶劃扣款項,既用於償還部分欠款,也保障皇庭廣場正常經營。
2024年7月,深圳中院出具《執行裁定書》,准許中信信託將對融發投資的相關債權全部權益,轉讓給光曜夏嵐(深圳)投資有限公司,後者自此成為該筆債務的新債權人。
此後,深圳中院在京東網司法拍賣平臺對相關資產公開拍賣,最終以流拍告終。
來源:中國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