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綜合 Kate Abnett 報導 歐盟不再允許公共資金投向採用中國製造太陽能逆變器的光伏專案,該禁令或將影響歐盟超五分之一新增光伏裝機,暴露出歐盟能源安全焦慮與氣候目標競速推進之間日趨尖銳的矛盾。
布魯塞爾上月落地該限制措施,理由是擔憂來自中國等所謂 “高風險國家” 的並網逆變器存在電網安全隱患。這類設備支持遠程軟體升級,歐盟官員警示,外部勢力可借此留下技術後門,遠程干擾甚至關停歐洲電力網絡。
路透社測算,按照當前裝機節奏,這項全歐盟禁令將波及至少 14 吉瓦新增光伏裝機,占到歐盟年度新增規模的 20% 以上,倒逼專案開發商選用成本更高的替代設備。
逆變器是光伏系統的核心部件,負責將太陽能直流電轉換成可並網使用的交流電,卻時常被市場忽視。近些年,以華為、陽光電源(Sungrow)為代表的中國廠商佔據歐洲逆變器約 70% 市場份額,歐盟電力產業鏈對進口設備的依存度快速走高。
電網安全隱憂引發限制出臺
歐盟官員稱,出臺限制舉措意在防範系統性電網風險,但多家行業協會與專案開發商預警,該政策將抬升建設成本、延誤並網進度,高度依賴公共補貼的光伏專案受衝擊尤為明顯,歐盟可再生能源目標落地難度隨之加大。
歐盟委員會發言人在禁令發佈時表示:“極端情況下,他國或可遠程關停成員國電網,觸發全國性大範圍停電。”
中國商務部明確表態,不接受歐盟出臺的上述限制性措施。
陽光電源發佈聲明稱,公司嚴格遵循歐盟各項法規,全業務、全系統落實網路安全合規要求,同時表示不會就歐盟此項決定進一步置評。
華為暫未回應媒體問詢。
部分歐盟官員也承認,限制措施大概率放緩光伏部署節奏、推高投資成本,但仍堅持放任供應鏈依存度持續走高,會不斷放大歐洲電力核心基礎設施的脆弱性。
歐洲太陽能製造委員會負責人克裏斯托夫・波德維爾斯表示:“所有逆變器廠商都能聯網接入設備、推送固件更新,中國企業同樣具備該技術能力。這足以對歐洲能源體系構成實質性威脅。”
成本抬升與連鎖負面影響顯現
多位光伏開發商坦言,替換中國產逆變器耗時久、額外開支顯著。
中東歐光伏專案普遍依託補貼落地,成本上漲疊加本土配套服務網絡薄弱,大量專案面臨延期風險。中國企業已在該區域搭建完善分銷與售後體系,可提供本地化母語技術支持,這是不少歐洲本土競品難以比擬的優勢。
捷克太陽能協會執行董事揚・克爾茨馬爾表示:“採購逆變器並非網購商品那麼簡單,後續需要持續對接設備廠商運維服務。” 該協會會員包含華為,並不認可本次禁令。 “我們預判未來一兩年,本地光伏裝機規模至少萎縮三分之二。”
諮詢機構伍德麥肯茲統計,當前已有總規模 9 吉瓦的大型地面光伏專案拿到歐盟融資承諾。
拉脫維亞、愛沙尼亞 70% 戶用光伏專案均享受歐盟各類補貼支持;歐洲復興開發銀行(EBRD)今年向匈牙利發放 7000 萬歐元(折合 8094 萬美元)貸款,用於一座 700 兆瓦光伏 + 儲能綜合電站建設。
伍德麥肯茲分析師胡安・蒙赫指出,這類市場價格敏感度極高,“系統總成本上行,短期內勢必壓制光伏新增裝機普及速度。”
行業統計數據顯示,歐盟本土逆變器售價較中國產品高出 20%—40%,帶動整套光伏系統總成本上浮約 2%,本就微薄的專案利潤空間被進一步壓縮。
歐洲廠商能否補齊供給缺口?
歐洲本土逆變器廠商表態,可擴充產能承接新增訂單。
德國艾思瑪太陽能(SMA Solar)介紹,公司位於德國尼斯特塔爾(卡塞爾)的生產基地是全球頭部逆變器工廠之一,規劃新建的數吉瓦級產線將於 9 月在同一廠區投產,已做好承接增量訂單的準備。
奧地利伏能士(Fronius)則表示,西方廠商一年內即可足額滿足歐洲市場需求。但該企業同時提出,擴產需要新增大量用工,歐盟必須出臺力度更強的進口限制,企業新增產能投資才具備經濟合理性。
伏能士首席執行官伊莉莎白・恩格爾佈雷希特 – 施特勞斯向路透社直言:“僅取消補貼支持遠遠不夠,應當直接禁止這類海外組件接入公共電網。”
也有機構對本土產能快速補位持懷疑態度。奧羅拉能源研究院分析師埃萬傑洛斯・加齊斯提出,剔除中國技術供給後,歐盟中長期可再生能源裝機目標或將難以如期達成。
本次歐盟限制僅針對新建、在建光伏專案,歐洲電網內已有超 200 吉瓦裝機搭載中國產逆變器。批評觀點認為,存量設備依舊存在被遠程操控整座電站的潛在風險。
多個歐盟成員國正考慮加碼管控力度。
波蘭能源國務秘書沃伊切赫・沃赫納表示:“這批電網關鍵設備確實存在運行隱患。” 波蘭正在研究國家級管控方案,“若確認威脅真實存在,全面禁用或將成為備選方案。政策需要在發展目標與潛在安全代價之間找到平衡點。”
立陶宛已先行出臺管控措施,切斷中國供應商對本地光伏控制系統的遠程訪問許可權。
立陶宛能源部長齊吉曼塔斯・瓦伊丘納斯近日公開表示,歐洲新建光伏專案逆變器應當選用歐盟或美國本土產品;同時歐洲還需拿出配套舉措,處置已並網的中國產逆變器存量設備。
歐盟官方透露,後續不排除出臺更嚴苛約束條款。一項尚在磋商的立法框架,或將根據後續安全評估結果,推動全歐盟層面禁用 “高風險供應商” 逆變器。
一名歐盟高級官員稱:“後續政策走向首先取決於中方的行動,我們的管控尺度,很大程度上要看中方能否契合我方規則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