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綜合 Andrew MacAskill 報導 英國議會週二投票決定在英格蘭和威爾士將墮胎合法化,以阻止越來越多的女性因依據可追溯至 19 世紀中葉的法律終止妊娠而受到警方調查。
在英格蘭和威爾士,墮胎合法已有近 60 年,但僅限於懷孕 24 周以內,且需獲得兩名醫生的批准。根據維多利亞時代的法律,如果女性決定在懷孕 24 周後終止妊娠,可能會面臨刑事指控,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
在英國,違反這項法律而被定罪的情況很少見,但在新冠疫情之後,起訴案件數量有所增加,當時法律的變更允許在懷孕 10 周內通過在家服用墮胎藥來終止妊娠。
在議會的一次自由投票中,當議員們未被要求按黨派路線投票時,以 379 票贊成、137 票反對的結果初步批准了一項修正案,該修正案旨在停止對在任何情況下終止妊娠的女性提起訴訟。
在 24 週期限之外協助婦女墮胎的醫療專業人員仍可能面臨起訴。
該提案仍有可能被修改甚至被否決,因為它只是正在眾議院和未經選舉產生的上議院審議的更大法案的一部分。
提出這項修正案的工黨議員托尼亞·安托尼亞齊表示,現行法律在過去五年裏被用來調查 100 名女性,其中包括一些早產或因伴侶施暴而被迫墮胎的女性。
她對議會表示:“這些案例中的每一個都是由我們過時的墮胎法所導致的悲劇。這不是正義,這是殘忍,必須結束。”
此次投票是政府一項更廣泛的刑事司法法案的一部分,如果該法案得以完整通過,英格蘭和威爾士的墮胎法將與其他西方國家(包括法國、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看齊。
“無後果”
一些政客警告稱,擬議中的修正案在議會倉促通過,可能會產生意想不到的後果。
保守黨議員麗貝卡·保羅警告稱:“如果這項法案成為法律,孕婦在孕期足月時仍可無任何後果地墮掉已完全發育的胎兒。”
該修正案將廢除 1861 年由當時全為男性的議會通過的一項法律中的部分內容,該法律規定故意終止妊娠屬於犯罪行為,並規定實施者可被“終身監禁服苦役”。
1967 年法律的一項修改允許在某些情況下進行墮胎,但保留了 19 世紀的刑事禁令。
據致力於改善女性醫療保健的英國皇家婦產科學院稱,從 1861 年到 2022 年,英國僅有三名女性因非法墮胎被定罪。但該組織表示,自那以後,已有六名女性被警方指控,其中一人已被判刑入獄。
今年 5 月,英國女子尼古拉·帕克(Nicola Packer)在懷孕約 26 周時服用了處方墮胎藥,這已超出在家中自行服用此類藥物的 10 周法定期限,但她最終被判無罪。
在經過長達四年的警方調查後,這位 45 歲的女子在受審時告訴陪審團,她一直沒意識到自己懷孕的時間這麼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