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綜合 Miranda Murray 報導 瑞士國家銀行(SNB)週四表示,在瑞銀(UBS)收購瑞士信貸(Credit Suisse)之後,瑞士的金融監管規定需要進一步加強,並敦促加大對資本和流動性要求的監管力度。
去年,瑞士信貸在一系列財務問題之後崩潰,引發了金融市場的動盪,並被其老對手瑞銀在政府主導的救助行動中吸收。
這引發了人們對合併後的瑞銀可能對瑞士經濟構成風險的擔憂,並促使政府在4月提出對被認為“大到不能倒閉”(too big to fail)的銀行實施更嚴格監管的提案。
該計畫的核心是提議瑞銀持有更多的資本,但這些提議仍面臨漫長的政治過程。
在年度金融穩定報告中,SNB表示,它與執政的聯邦委員會(Federal Council)的看法一致,即需要採取行動加強資本要求、流動性要求、早期干預和恢復與解決計畫。
“瑞士信貸危機凸顯了監管框架的不足,”該報告稱。瑞士央行特別支持政府在資本監管的三個領域實施其提議。
首先,它認為有必要加強補充一級資本(AT1)工具對維持銀行持續經營的貢獻。如果銀行的資本水準低於一定門檻,AT1債券將起到緩衝作用。
此外,央行表示,應加強對普通一級資本(CET1)的“審慎計算”,以及對母行資本制度的監管。
“儘管資本監管體系的結構得到了上述改進,但監管比率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種靜態的衡量標準,應補充一些包含前瞻性成分的要素,比如銀行預期的盈利能力,”瑞士央行表示。瑞士國家銀行(SNB)還支持對流動性覆蓋率(LCR)進行審查,這是衡量銀行滿足現金需求能力的關鍵指標。在瑞信危機期間,零售存款流出的速度和規模超過了該比率的假設。
該行指出,市場指標,如信用違約互換(CDS)溢價和瑞銀股價,表明市場對該行的前景持積極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