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綜合 Amanda Ferguson報導 貝爾法斯特高等法院週三裁定,英國出臺的一項法律違反了《歐洲人權公約》(European Convention of Human Rights,ECHR),該法律向參與該地區數十年暴力活動的前士兵和激進分子提供有條件的大赦。
這項法律是去年出臺的,目的是為那些與新調查機構充分合作的人提供免於起訴的豁免權,這項法律在北愛爾蘭引發了 20 多起法律挑戰,其中大部分來自受害者家屬,他們說這項法律違反了《歐洲人權公約》和 1998 年達成的結束三十年流血衝突的和平協議。
阿德裏安-科爾頓(Adrian Colton)法官在一份長達 200 頁的判決書中告訴法庭:”我確信,該法第 19 條中的免於起訴規定侵犯了主要申請人根據《歐洲人權公約》第 2 條享有的權利。我還確信,這些規定違反了《歐洲人權公約》第 3 條。沒有證據表明,根據該法案給予豁免權會以任何方式促進北愛爾蘭的和解。事實上,證據恰恰相反。”
北愛爾蘭上訴法院可以對這一判決提出質疑,如果上訴失敗,還可以向英國最高法院提出質疑。20 多項挑戰被濃縮為週三裁決的主要案件。受害者家屬、人權組織和北愛爾蘭所有主要政黨(包括英國工會黨和愛爾蘭民族黨)都反對這項法律。愛爾蘭政府正就此對英國發起單獨的法律挑戰。申請人的律師在 11 月告訴法庭,數十年來一直在尋求正義的受害者家屬遭受了 “某種形式的二次創傷”。
英國為該法律辯護,稱與長達 55 年前的事件有關的起訴越來越不可能。政府的一名律師辯稱,該法律是1998年《耶穌受難節協議》的 “邏輯產物”,可以為衝突劃清界限。
在尋求統一愛爾蘭的愛爾蘭民族主義激進分子、親英的 “效忠派 “准軍事人員和英國軍方之間長達三十年的對抗中,約有3600人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