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綜合 Geert De Clercq 報導 週三發佈的歐盟研究顯示,社交媒體上五分之四的網紅未能按照歐盟法律的要求披露他們發佈的商業內容是廣告。
歐盟委員會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對576名網紅進行篩查後發現,幾乎所有(97%)網紅都發佈了商業內容,但只有20%的系統性表明這是廣告。
委員會表示:“有問題的行銷行為表明,制定現代強有力的立法,以確保線上消費者的數字公平至關重要。”
歐盟委員會與22個歐盟成員國以及挪威和冰島的國家消費者保護機構共同領導了這項研究,篩選了包括Instagram、TikTok、YouTube、Facebook、X(前Twitter)、Snapchat和Twitch在內的社交媒體上的帖子。
歐盟委員會表示,其目的是核實網紅是否遵守歐盟消費者法律。
該機構沒有公佈這些網紅的名字,但表示其中358人已被指定接受進一步調查。
國家有關部門將聯繫他們,要求他們遵守現行規定,必要時可能會採取進一步的執法行動。
這些帖子主要涉及時尚、生活方式、美容、美食、旅遊和健身。研究發現,119名網紅在宣傳不健康或危險的活動,如垃圾食品、酒精飲料、醫療或美容治療、賭博,或加密貨幣交易等金融服務。
調查結果將納入歐盟消費者法的數字公平健康檢查中,該檢查由歐盟委員會於2022年春季啟動,將評估適用的歐盟法律是否足以確保高水準的消費者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