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綜合 Amina Ismail 報導 歐盟議員與成員國政府於週一就新規達成一致,允許各成員國將被判令離境的移民遣送至第三國收容中心。此舉引發人權組織強烈批評,其警告稱該措施或導致虐待行為。
儘管2023年非法入境人數較上年下降26%,降至2021年以來最低水準,但在右翼政黨壓力下,該協議仍是歐盟收緊移民政策的組成部分。
該立法需經歐盟成員國政府與歐洲議會正式批准,由歐盟委員會於2023年提出。歐盟委員會表示,該立法將簡化程式,並在尊重基本權利的前提下,為成員國政府提供更多遣返工具。
人權組織對上述評估提出異議。
人權組織“無證移民國際合作平臺”(PICUM)宣導官員西爾維婭·卡塔指出:“本條例將建立一套嚴苛的拘留與驅逐機制。”
歐盟成員國表示,其難以確保庇護申請被駁回者及簽證過期滯留者離境。歐盟委員會數據顯示,目前僅約20%被勒令離境人員實際離境。
根據新規,歐盟成員國可在歐盟境外設立“遣返中轉站”,用於安置庇護申請被拒或被判令離境人員。被遣返者可能被送往與其無關聯國家設立的中轉站。
歐盟委員馬格努斯·布倫納表示:“新規使我們能更好地管控入境、居留及離境人員。”
成員國尚未披露潛在接收國名單。
入戶搜查
該立法草案延長了拘留期限,並引入處罰措施,包括入境禁令、罰款及針對不配合者的潛在刑事制裁。
當局將被允許沒收財物、拘留未成年人、採集生物識別數據及搜查住所。
協議允許當局搜查移民及其“相關場所”——人權組織批評該表述過於寬泛,為入戶搜查提供了依據。
在歐盟從事庇護援助的人權活動家及非政府組織指出,部分做法已存在且近月來愈演愈烈,例如德國等國向希臘等歐盟邊境國家遣返已獲承認難民的案例有所增加。
據稱,這些國家的當局有時在夜間進行入戶搜查,將人員拘留並轉移至拘留中心或機場遣返,部分情況下甚至不允許當事人收拾個人物品。
希臘非營利組織“愛琴海難民援助”律師兼宣導官員米諾斯·穆祖拉基斯警告,該立法草案實為在歐洲“為極具破壞性與危險性的做法提供制度支持”。
法國綠黨議員梅麗莎·卡馬拉表示:“將歐盟境外遣返中轉站合法化、為拘留未成年人開綠燈、效仿(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實施入戶搜查:服務於排外意識形態的法律工具已完備。”
部分歐盟成員國已開始探索此類安排。
荷蘭正與丹麥、德國、希臘及奧地利合作建立聯合遣返與中轉中心,但其與烏干達的雙邊類似安排談判已擱置。
荷蘭政府表示,希望於2024年底前採取具體措施,因該國正面臨總理羅布·耶滕所稱的“庇護危機”。
荷蘭接待中心人滿為患——包括主要登記中心特阿佩爾(Ter Apel),該中心已開始僅接收最弱勢群體——同時,收容緊急庇護所的地區因容量不足及尋求庇護者外流緩慢,已出現反移民抗議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