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綜合 Kate Abnett and Simon Jessop 報導 環保運動人士已將歐盟委員會告上法庭,要求迫使布魯塞爾升級其2030年的排放規則,並在第二起案件中廢除將某些飛機標為氣候友好型投資的規則。
在歐盟普通法院審理的一起案件中,非營利組織氣候行動網路和全球法律行動網路認為,國家對運輸和農業等部門的溫室氣體排放限制是非法的。
活動人士表示,這些閾值將無法足夠快地削減歐洲的地熱排放,從而無法實現《巴黎協定》中將全球變暖控制在比工業化前高出1.5攝氏度(約2.7華氏度)的目標。
歐盟委員會發言人拒絕就正在進行的法律訴訟發表評論。
這些限制要求歐盟成員國將這些部門的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礎上減少10%到50%,這有助於實現歐盟到2030年將淨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礎上減少55%的總體目標。
科學家們說,到2030年,全球排放量需要大約減少一半,才有可能將升溫控制在1.5攝氏度以內。運動人士認為,像歐盟這樣歷史上的富裕污染大戶應採取更快的行動。
法院已給予該案優先地位,這意味著該案可能在2025年開庭審理。
8月27日,五個運動組織向歐盟普通法院提起第二起訴訟,要求迫使布魯塞爾修改規則,將航空業納入歐盟的“分類法”,即一份標有綠色標籤的投資清單,從而有資格從投資者和銀行獲得綠色融資。
歐盟的政策將對燃油效率更高的新飛機的投資歸類為有助於應對氣候變化,理由是這些投資將迫使更髒的舊飛機退役,從而在零排放飛機等技術商業化之前遏制排放。
它還為使用液化天然氣的船舶提供綠色標籤–液化天然氣是一種二氧化碳密度低於石油的化石燃料,但仍會產生二氧化碳排放,並伴隨強效溫室氣體甲烷的排放。
運動者表示,歐盟把完全依靠化石燃料運行的飛機和輪船說成是氣候友好的,是在進行“綠色洗滌”。
綠色機遇的法律總監大衛·凱表示:“航空和航運標準向投資者發出了完全錯誤的信號。”他們是提起訴訟的五個運動組織之一。
委員會發言人沒有立即回應關於此案的評論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