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商務部官網消息,日前商務部等8部門辦公廳發佈關於做好2025年汽車以舊換新工作的通知。
根據通知,包括擴大汽車報廢更新支持範圍;優化汽車報廢更新補貼審核撥付監管流程;完善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標準;落實資金支持政策。
進一步來講,《通知》提到,在《商務部等7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汽車以舊換新有關工作的通知》(商消費函〔2024〕392號)基礎上,將符合條件的國四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納入可申請報廢更新補貼的舊車範圍。
2025年,對個人消費者報廢2012年6月30日(含當日,下同)前註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4年6月30日前註冊登記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車,或2018年12月31日前註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並購買納入工業和資訊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
對報廢上述符合條件舊車並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2萬元;對報廢上述符合條件燃油乘用車並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1.5萬元。在一個自然年度內,每位個人消費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車報廢更新補貼。
擬申請汽車報廢更新補貼的個人消費者,應通過登錄中國汽車流通資訊管理系統網站或“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式(以下簡稱“全國汽車以舊換新平臺”),填報個人身份資訊,報廢汽車的車輛識別代號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註銷證明》原件照片或掃描件,新車的車輛識別代號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照片或掃描件等,向補貼受理地(即《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地)提交補貼申請。
上述《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註銷證明》《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以下簡稱4類證明),均應自2025年1月1日起取得。其中,《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應由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開具。參加申請補貼的報廢汽車所有人和新購置汽車所有人應為同一個人消費者,其所報廢的符合條件的舊車,應當於2025年1月8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其所新購置的汽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通知提到,做好汽車報廢更新跨年度政策銜接,對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僅部分取得4類證明,並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4類證明的個人消費者,可納入2025年汽車報廢更新政策支持範圍,並計入2025年當年享受補貼次數。申請人相應報廢的機動車和所購買的新車應符合商消費函〔2024〕392號文有關要求。
此外,通知指出,2025年,對個人消費者轉讓登記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車,並購買乘用車新車的,給予一次性補貼支持,購買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最高不超過1.5萬元,購買燃油乘用車補貼最高不超過1.3萬元。
個人消費者申請汽車置換更新補貼,轉讓的既有乘用車登記在本人名下的時間最遲不得晚於2025年1月8日。每位個人消費者在一個自然年度內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就同一輛新車只能選擇申領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或者置換更新補貼。
且通知明確,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資金按照總體9:1的原則實行央地共擔,並分地區確定具體分擔比例。其中,對東部省份按8.5:1.5比例分擔,對中部省份按9:1比例分擔,對西部省份按9.5:0.5比例分擔。各省級財政根據中央資金分配情況按比例安排配套資金,省以下經費分擔辦法由省級財政確定。
來源:環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