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起,中國首個口岸公共衛生核心能力建設強制性國家標準《口岸公共衛生核心能力建設技術規範》正式實施。該標準的實施標誌著中國口岸公共衛生核心能力建設擁有了國家層面的執行標準。
這是記者12月31日從海關總署獲悉的。
口岸公共衛生核心能力是世界衛生組織對締約國口岸公共衛生管理水準的基本要求。《國際衛生條例(2005)》中明確,締約國應在指定的機場、港口和陸地口岸,具備監測發現、科學預警、有效應對公共衛生風險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
具體來看,口岸公共衛生核心能力建設內容包括口岸衛生檢疫監管,食品、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環境衛生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等多方面內容。
海關總署衛生檢疫司一級調研員楊光表示,該核心能力建設對於築牢國家生物安全屏障和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在打造衛生安全的口岸環境的同時,也能有效提升進出口貿易的便利化水準。
據瞭解,中國於2009年正式啟動口岸公共衛生核心能力建設。目前已有273個國家開放口岸達到口岸公共衛生核心能力建設要求,建立了動態管理機制。
楊光表示,下一步,海關總署將儘快配套發佈強制性標準的釋義和量化考核指標,推進該標準在全國所有開放口岸落地實施。同時積極向世界衛生組織推薦中國標準、推廣中國經驗,加強國際交流合作,不斷提升我國在國際公共衛生治理方面的軟實力及話語權。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