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稀土永磁概念股集體發力。截至記者發稿,安泰科技(000969.SZ)漲停,金力永磁(300748.SZ)大漲12.48%,包鋼股份(600010.SH)、北方稀土(600111.SH)漲超8%,中國稀土(000831.SZ)、廈門鎢業(600549.SH)、盛和資源(600392.SH)、廣晟有色(600259.SH)等多股均迎來不同程度的拉升。
消息面上,商務部10月9日發佈2025年第61號和第62號公告,分別公佈對境外相關稀土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的決定,以及對稀土相關技術實施出口管制的決定。
在對境外相關稀土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的決定中,商務部稱,境外組織和個人(下稱“境外特定出口經營者”)在向中國以外的其他國家和地區出口以下物項前,必須獲得中國商務部頒發的兩用物項出口許可證件。
一是含有、集成或者混有原產於中國的本公告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物項在境外製造的本公告附件1第二部分所列物項,且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物項占境外製造的附件1第二部分所列物項的價值比例達到0.1%及以上的;二是使用原產於中國的稀土開採、冶煉分離、金屬冶煉、磁材製造、稀土二次資源回收利用相關技術在境外生產的本公告附件1所列物項;三是原產於中國的本公告附件1所列物項。
公告提到,對向境外軍事用戶的出口申請,以及向出口管制管控名單和關注名單所列的進口商和最終用戶(包括其控股50%及以上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分支機構)的出口申請,原則上不予許可。
用於或者可能用於以下最終用途的出口申請,原則上不予許可:設計、開發、生產、使用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及其運載工具;恐怖主義目的;軍事用途或者提升軍事潛力。
此外,最終用途為研發、生產14納米及以下邏輯晶片或者256層及以上存儲晶片,以及製造上述制程半導體的生產設備、測試設備和材料,或者研發具有潛在軍事用途的人工智慧的出口申請,逐案審批。
在對稀土相關技術實施出口管制的決定中,商務部明確提到,以下物項未經許可不得出口:稀土開採、冶煉分離、金屬冶煉、磁材製造、稀土二次資源回收利用相關技術及其載體;稀土開採、冶煉分離、金屬冶煉、磁材製造、稀土二次資源回收利用相關生產線裝配、調試、維護、維修、升級等技術。
公告還提到,出口非管制的貨物、技術或者服務,出口經營者明知其用於或者實質性有助於境外稀土開採、冶煉分離、金屬冶煉、磁材製造、稀土二次資源回收利用活動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第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應當在出口前向商務部申請兩用物項出口許可。未經許可,不得提供。
10月9日上午,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還就加強稀土相關物項出口管制應詢答記者問。發言人強調,稀土相關物項具有軍民兩用屬性,對其實施出口管制是國際通行做法。今年4月,中國政府對部分稀土物項實施出口管制。有關稀土技術早在2001年已經列入《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相關出口需遵守法律程式要求。
該發言人還表示,今年以來,國家出口管制工作協調機制辦公室組織開展打擊戰略礦產走私出口專項行動,取得積極成效。同時,有關部門也發現部分境外組織和個人從中國非法獲取稀土技術,生產稀土相關物項並提供給軍事等敏感領域用戶或者用於軍事等敏感領域用途,對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或潛在威脅,對國際和平穩定造成不利影響。
發言人指出,為防範相關風險,中國政府經審慎評估後,決定對稀土相關技術實施出口管制,同時對中國組織和個人從事相關活動作出明確規定,以更好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更好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同時也保障全球稀土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
需要說明的是,此次納入管制的物項範圍有限,同時將採取多種許可便利措施。對於符合相關規定的,中國政府將予以許可;對於最終用途為緊急醫療、應對公共衛生突發事件、自然災害救助等人道主義救援的出口,將豁免申請許可。此外,考慮到各利益相關方履行既有商業合同及滿足合規要求等實際需要,本政策設置了合理的過渡期。
稀土是17種金屬元素的統稱,素有“工業味精”之美譽,是我國重要的戰略礦產資源,也是“王牌”之一。稀土擁有優異的磁、光、電、催化等物理和化學特徵,是調控提升光、熱、電、磁等先進材料性能不可或缺的關鍵元素,是先進武器裝備、航空航天部件、風力發電、新能源汽車、機器人及智能製造等戰略性產業的關鍵原材料支撐。
美國地質調查局(USGS)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中國稀土儲量4400萬噸,占全球近49%的儲量。2024年當年,中國稀土產量為27萬噸,占到全球的近70%。
值得一提的是,中國不僅是世界第一稀土儲量大國和第一生產大國,在稀土冶煉產能上也佔據絕對領先地位。中國目前已構建“採礦-冶煉-永磁材料-終端應用”的全產業鏈體系。國內中國稀土集團與北方稀土形成“南重北輕”雙寡頭格局,控制國內85%的稀土開採指標和90%的冶煉產能,並通過參股方式整合緬甸、澳大利亞等海外資源。
來源:中國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