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綜合 Jonathan Stempel 報導 巴克萊銀行(Barclays)同意支付 1950 萬美元,以了結股東在曼哈頓提起的訴訟,這些股東指控這家英國銀行在出售 177 億美元債務後進行證券欺詐,超出了監管機構的允許範圍。
擬議集體訴訟的初步和解方案已於週二提交曼哈頓聯邦法院,需要獲得美國地區法官凱瑟琳·波爾克·費拉(Katherine Polk Failla)的批准。
股東們聲稱,他們因信賴巴克萊銀行關於其政策和程式符合監管標準的保證,以及該銀行致力於實施強有力的內部控制而蒙受了損失。
巴克萊銀行在 2022 年 3 月承認,它在過去五年中出售的結構性票據和交易所交易票據比美國監管機構批准的 208 億美元多出 152 億美元。
四個月後,銀行將超賣金額增加到 177 億美元,提出回購多餘部分,並為超額發行留出 15.9 億英鎊(20.1 億美元)。
巴克萊銀行還重報了其 2021 年的財務報表,其高管將超額發行定性為 “完全可以避免的 “和 “自己造成的 “問題。
根據週二提交的法庭檔,巴克萊銀行繼續否認與和解有關的不當行為。
今年 2 月,Failla 拒絕駁回訴訟,稱股東們可以嘗試證明巴克萊的官員們,包括前首席執行官 Jes Staley,“在行動上是魯莽的”。
她還說,雖然巴克萊銀行的保證聽起來很籠統,但可以支持股東們的要求,因為該銀行的債務銷售跟蹤系統 “不僅表現不佳,而且根本不存在”。
訴訟涉及 2021 年 2 月 18 日至 2023 年 2 月 14 日期間巴克萊美國存托憑證的投資者。
斯塔利於 2021 年 11 月卸任巴克萊首席執行官一職。
此案名為 In re Barclays Plc Securities Litigation,美國地區法院,紐約南區,編號 22- 08172。
(1 美元= 0.7896 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