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佈《關於終止對江蘇清泉化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審核的決定》。
根據公告內容,公司和其保薦人國信證券均向深交所提交了撤回上市的申請,深交所決定終止對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審核。
清泉股份此次IPO於2025年12月29日獲深交所受理,從受理到終止審核,歷時近10個月。
資料顯示,清泉股份是一家專業從事特種精細化學品和特種高分子新材料研發、生產與銷售的國家級專精特新重點“小巨人”企業,聚焦於具有高透明、高耐候性、耐高溫 等特性的高分子新材料與單體的製備,以及非糧生物基材料糠醛的綜合利用開發,構建了涵蓋新材料單體、綠色溶劑、醫藥及農藥中間體、特種高分子新材料的四大產品體系,並在終端廣泛應用至航空航太、風電、汽車、電子電氣、醫療器械、化工、醫藥、農藥等領域。
清泉股份原擬募資約4.92億元,其中1.8億元用於年產5000噸MACM技改專案,1.3億元用於年產4000噸呋喃、1000噸四氫呋喃丙烷、3000噸四氫呋喃(THF)技改專案,1.02億元用於研發中心建設專案,以及0.8億元用於補充流動資金。
財務數據顯示,2023年至2025年,清泉股份營業收入金額分別為7.13億元、7.97億元和8.06億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分別為7578.15萬元、9105.11萬元和9914.73萬元;綜合毛利率分別為31.34%、30.22%和31.29%;同期研發費用率逐年下降,分別為4.86%、4.82%和4.04%。
從數據上來看,2024年度和2025年度,公司扣非後歸母淨利潤分別同比增長20.15%和8.89%,增速有所放緩,公司稱,主要原因系公司主要產品MACM、2-MeTHF銷售規模不斷擴大,更大的銷售基數使得增長比例下降。
股權結構方面,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浙江清泉直接持有公司74.73%股份,系公司的控股股東。劉建華直接持有公司1.03%股份,與王煥勇、邵建華構成一致行動關係,通過浙江清泉、臺州清源和臺州暢行間接控制公司91.88%的股份表決權,合計直接和間接控制公司92.91%的股份表決權。劉建華直接和間接合計持有公司本次發行前32.36%的股份,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公司在招股書中提示,報告期內,公司持續投入較多資金開展CHDM研發專案,該專案尚未實現穩定的規模化生產、銷售。公司CHDM研發專案存在技術難度大、週期長、投入高的特點,面臨研發放大試驗效果不及預期的研發失敗風險;同時,若研發成功後出現下游需求增長放緩、客戶轉向替代材料、競爭對手推出更具優勢產品或宏觀經濟與產業政策調整等不利變化,將導致市場需求不及預期,無法轉化為經濟效益,對公司盈利能力和成長性產生不利影響。
報告期內,公司前五大客戶銷售收入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47.03%、52.76%和60.49%,占比較高。清泉股份稱,公司主要產品為新材料單體、綠色溶劑、醫藥及農藥中間體和特種高分子新材料,主要客戶包括IMCD集團、張掖大弓等知名企業。穩定的客戶群體能為公司提供穩定的利潤來源,同時也使得該部分客戶銷售金額占公司營業收入比例較高。若主要客戶經營狀況發生不利變化或雙方合作關係發生不利變化、在手訂單未能有效執行,將對公司的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短期借款方面,報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別為6088.22萬元、1276.81萬元和1883.98萬元,占流動負債的比例分別為21.23%、8.15%和9.76%。2024年末,公司短期借款金額較上年末減少4811.41萬元,主要原因系公司盈利能力不斷增強,減少用於生產經營資金周轉的短期借款。2025年末,公司短期借款金額較上年末增加607.17萬元,主要原因系為滿足日常經營資金支付需求,通過短期借款進行臨時性資金周轉,期末餘額受借款時點影響正常波動。
來源:中國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