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週一表示,中國總理李強已簽署命令,實施加強中國反制外國制裁措施的新規定。
這些規定涉及 2021 年通過的中國反外國制裁法的實施。該法規定,參與制定或實施針對中國公民或實體的歧視性措施的個人或實體可能會被中國政府列入反制裁名單。
名單上的人可能被拒絕進入中國或被驅逐出中國。他們在中國境內的資產可能會被扣押或凍結,並可能被限制與中國境內的實體或人員開展業務。
新條例詳細規定了外國個人和組織可能被限制進入的領域。這些領域包括教育、科技、法律服務、環保、經貿、文化、旅遊、衛生和體育。
條例還規定了中國政府可以採取哪些措施來執行反制措施,如禁止或限制個人和組織進出口相關商品和技術。
近年來,中國一直在努力應對來自西方主要市場的貿易和投資限制。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自 2 月起對中國商品徵收 20% 的額外關稅,最快可能在 4 月初徵收更多關稅。
作為回應,中國已徵收反關稅,對包括稀土在內的某些資源出口實施限制,並對外國公司展開調查。
反外國制裁法是中國用來反擊外國政府侵犯其發展權的另一個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