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大模型企業適用科創板第五套上市標準審核指引出爐。
6月17日上午,證監會主席吳清在2026陸家嘴論壇進行主題演講時表示,科創板將抓緊推出2項改革措施:一是擴大第五套標準適用範圍至人工智慧領域,積極支持優質人工智慧大模型企業上市;二是落實發展未來產業戰略部署,支持量子科技、生物製造、具身智能等更多領域“硬科技”企業在科創板上市。
同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稱“上交所”)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審核規則適用指引第10號——人工智慧大模型企業適用科創板第五套上市標準》(下稱“《指引》”),並就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下稱“《規定》”)向市場公開徵求意見。
其中,《指引》共十五條,對大模型企業適用科創板第五套上市標準作出了細化規定,在業務範圍、技術優勢、階段性成果、行業地位、市場空間、商業化安排等多方面,均進行了明確。
要求企業“在申報時至少有一個大模型產品已完成上線發佈並實現規模化應用”
具體來看,《指引》共十五條,對大模型企業適用科創板第五套上市標準作出了八項細化規定。
一是業務範圍以及“硬科技”屬性要求。明確主營業務具體範圍為“人工智慧大模型的自主研發、模型服務或模型應用等”,更加看重發行人的“硬科技”屬性。
二是關於明顯技術優勢。明確企業需在人工智慧領域持續開展研發創新,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具備明顯的技術優勢、取得重大研發成果,或牽頭承擔國家人工智慧重點任務。
三是關於階段性成果。要求企業“在申報時至少有一個大模型產品已完成上線發佈並實現規模化應用”,且後續不存在技術方面的重大不利事項。
四是關於取得批准。企業在人工智慧大模型的上線對外服務、商業化等過程中,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准,並開展相關評估、備案等手續。
五是關於行業地位。明確要求人工智慧大模型企業行業地位突出、排名靠前,在產業鏈中佔據重要地位,在行業中能夠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取得相關市場主體的較高認可,並將獲得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投資入股作為重要考量因素。
六是關於市場空間。發行人的人工智慧大模型業務或產品應具有清晰的目標市場,現實或潛在需求大,在研發進度、關鍵指標等方面具有突出市場競爭優勢,市場空間大,未來成長性強。
七是關於商業化安排。發行人應當為人工智能大模型業務或產品制定明確的商業化安排,同時不存在大模型業務或產品商業化預期明顯不足等可能對企業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事項。
八是關於合規要求。發行人業務或產品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有關規定和強制性國家標準等要求,符合國家安全、數據安全與隱私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等相關規定。如涉及境外業務的,應當符合技術出口、數據跨境等相關安全規定。
“大模型企業處於人工智慧產業鏈中游,系新一輪科技革命與產業變革的關鍵技術載體,需持續進行高強度技術開發、算力投入及引進專業化人才,亟待資本市場支持。大模型企業研發投入大、週期長,未實現規模商業化但商業前景廣闊,總體符合科創板第五套標準的適用要求。”上交所表示。
新增未來產業領域相關行業
上交所指出,去年以來,多家量子科技、生物製造、腦機介面等領域的企業有在科創板上市的意願。為更好地引導符合條件的未來產業行業企業申報科創板,進一步提升科創板的包容性和適應性,支持前沿科技創新和新質生產力發展,修訂《規定》調整更新科創板重點支持的具體行業範圍。
整體來看,本次修訂主要有兩方面內容:一是新增未來產業領域相關行業。根據“十五五”規劃綱要和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要求,對《規定》第五條規定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二級行業進行調整更新。
其中,新一代資訊技術領域,新增“量子”;高端裝備領域,新增“機器人”,並調整“海洋工程裝備”為“海洋裝備”;新能源領域,新增“氫能”;生物醫藥領域,新增“腦機介面、生物藥品、基因工程藥物和疫苗、生物醫學工程”等。
二是壓實發行人和仲介機構責任。明確涉及未來產業領域相關行業的發行人,應當在招股說明書等資訊披露檔中全面、客觀、準確披露當前發展階段、取得的階段性成果及可能面臨的各項風險。同時,督促仲介機構對發行人技術與產品的先進性、商業模式、市場空間等情況進行全面核查,明確其是否符合科創板定位要求。
來源:中國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