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從源頭上減少土壤污染和受污染土壤的環境影響,全面管控土壤污染風險,促進土壤健康和永續利用,生態環境部等7部門近日聯合印發《土壤污染源頭防控行動計畫》(以下簡稱《行動計畫》)。
《行動計畫》總體目標是到2027年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取得明顯成效,同時針對工礦企業和已污染土壤設定3項指標,具體是指: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隱患排查整改合格率達到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4%以上,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行動計畫》按照3個“堅持”原則,從源頭預防、源頭減量、源頭治理3方面發力,協同治理、降本增效。堅持預防為主,推動源頭預防,從優化產業佈局、推動綠色化轉型、加強工藝技術革新、強制清潔生產審核等方面,源頭減少土壤污染產生,節省後期環境治理成本。堅持協同發力,加強源頭減量,通過強化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和化工園區環境管理,排查整治管網洩漏、嚴控涉重金屬污染排放、加強固廢環境管理和綜合利用,協同水、氣、固體廢物等多要素污染防治。堅持分類施策,推進源頭治理,分階段推進農用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溯源和整治,切斷污染物進入農用地土壤的鏈條。強化農藥、焦化等行業企業騰退地塊和大型複雜場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逐步消除對敏感目標的環境風險。
《行動計畫》提出4個方面15項重點任務,包括完善土壤污染源頭預防政策體系、嚴格落實污染防治措施、解決長期積累的嚴重污染問題、健全體制機制等。生態環境部將會同各部門、各地區推進各項任務落實,確保《行動計畫》落地見效。
來源: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