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嚴厲打擊“論文工廠”活動,稱有關科研仲介炮製大量偽劣文章並買賣、代寫、代投論文。一些研究人員認為這將有助於遏制此類活動的氾濫。
“論文工廠”將品質存疑的科研論文和署名權出售給有關研究人員。這些行為嚴重加劇整體科研不端現象。
今年1月,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佈與科技創新有關的指導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以高質量審判服務保障科技創新的意見》——編者注)。在《意見》列出的25條內容中,有一條要求各級法院嚴厲打擊“論文產業鏈”並從嚴懲處科研造假行為。
過去10年來,中國政府已經出臺有關法規和政策,並指示科研機構調查和懲處涉案科研人員,以阻止研究人員實施包括使用“論文工廠”在內的科研不端行為。但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印波表示,“論文工廠”仍在很大程度上繼續存在。在印波看來,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指導意見非常重要,這表明中國各級法院將幫助創造一個更公平的科研生態系統。
中國各級法院審理的“論文工廠”案件越來越多。在搜索法院判決的公共資料庫時,加拿大卡爾加裏大學的唐耕硯(音)梳理出2013年至2024年41起涉及代寫論文的案件。唐表示,“如果這項新的指導意見將帶來更高的賠償裁決,可能會對‘論文工廠’起到威懾作用,但需要時間才能評估其效果。”
印波表示,為了回應政府減少科研不端行為的號召,過去10年來各級法院裁決“論文工廠”案件的方式發生變化。他說,大約六七年前,法院會認為與“論文工廠”簽訂的合同為應當受到保護的有效合同。但如今法院認為它們無效,正如多項政府政策所規定的那樣,法院承認這些合同違反科研誠信標準和公平的晉升評估制度。
大連理工大學教授王飛表示,《意見》中的一些最嚴厲措辭是針對“論文工廠”的。
加州SLW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聞寧閣表示,《意見》可能旨在向各級法院發出資訊,“表明他們應該更關注該問題,並可能會對在科研領域中犯下欺詐行為的人作出更嚴厲的判決或懲罰”。此外,《意見》“或許也向檢察官暗示可以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將嚴肅處理這些案件”。
來源:環球時報